发改局指定合作单位?官方直接打脸:从未授权!警惕光伏新骗局
5月12日,辽宁大连普兰店区发改局发布《关于警惕部分不法光伏公司及人员诈骗的声明》表示,部分不法光伏企业或人员冒充"发改局指定合作单位",以"惠民政策"名义上门推广屋顶光伏项目,并在群众要求解约时,谎称需赔偿"备案费"进行诈骗。该局明确表示,从未指定或授权任何企业承揽屋顶光伏项目,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也无相关补贴政策,凡以"发改局合作方"名义收费,或以"取消合作需赔偿备案费"等说辞索要钱财的,均属诈骗,提醒居民切勿转账,如遇此类情况应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