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破产清算并招募投资人
近日,上海九峰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于2024年6月26日根据上海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担保公司”)的申请,以(2024)沪03破5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九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7月8日以(2024)沪03破58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九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2月1日,三中院以(2024)沪03破58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银信担保公司的申请。银信担保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2026年3月30日,上海高院以(2026)沪破终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三中院(2024)沪03破584号之二民事裁定;九峰公司破产程序继续进行。2026年4月10日,三中院以(2026)沪03破366号通知书立案继续审理九峰公司破产清算。鉴于目前本案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为充分发现和识别九峰公司的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行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为后续可能涉及程序转换做相关准备。在三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面向社会预招募意向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