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水泥制品企业事故致一人死亡调查结果公布
去年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嘉丰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员被埋窒息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近日,该悲剧的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暴露出现场多重安全隐患。
由邕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城区政府办、政法委维稳办、公安分局、经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和蒲庙镇政府等有关单位人员等组成了“广西嘉丰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1?8”人员被埋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在现场发现,5#料仓漏斗卸料口,料仓材料堆高约5米,漏斗卸料口为正方形,长宽约为2米、深0.5米;作业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作业现场无操作规程;料仓东西方向各有一个进出口,当时东出口无人值守;料仓内有摄像头但已经损坏并未维修。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提料员田毕义进入5#料仓卸料口检查不慎被埋窒息死亡。间接原因为广西嘉丰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负责人履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作业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广西嘉丰公司操作规程不规范、不健全未明确到提料员巡查料仓的作业范围及人数。
经调查组依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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