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机立窑真的“倒不了”?
11月4日,记者驱车从平山县城出发,穿过一段长长的水泥厂林立的路程,赶到位于平山与鹿泉交界处的平山县飞跃建材股份公司时(简称飞跃公司),车体上已有一层灰尘。据说这里是石家庄的主要扬尘源之一。
一道“停产拆除”令
飞跃公司座落在平山县光碌山建材工业区内,1996年1月建厂,它是该县第一家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主要产品是水泥、白灰、编制(织)袋。
2000年9月份,飞跃公司厂内开始破土动工,一座3M*11M机立窑在快速地施工中于第二年建成投产。与此同时,有人开始举报这座机立窑是违法建造的。
2001年1月30日,石家庄市经贸委根据有关领导批示精神,会同石家庄市环保局稽查大队一起到平山县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后向石家庄市政府督查办递交《关于平山县水泥企业治理整顿情况的报告》[石经贸生(2002)16号]。
该文件证实:“2000年9月份,鹿泉市私营业主王国法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投资250万元,租赁飞跃公司厂地,兴建机立窑一座,并于2001年4月份建成投产。”
石家庄市经贸委到该现场检查时,新建的机立窑生产线已经停产。但石家庄市经贸委仍然责令平山县政府将新建的机立窑生产线全部断电、拆除设备(设施)、移机挪位,使其丧失生产能力,防止恢复生产。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这座机立窑矗立如故,只是少有人迹,看来已经停产了一些时日。
在该厂采访时,现任法定代表人王国法向记者介绍,1997年该厂搞技改,扩大了规模,他经与该厂协商,签订了协议合同后(记者在采访时并没有找到这个协议),建了现在这座非常有争议的机立窑,“一切手续都是公司办的,我不太懂这些。”
据他解释,机立窑当时因为资金问题,一直到1999年5月1日才正式建成投产。到2002年1月,平山县环保局因其没有办理环保手续要求停产拆除。直到前些时,他才见到[石经贸生(2002)16号]文。
记者:你不知情,那么这座机立窑一直开着工吗?
王:是的,我们一直开到今年的9月下旬。因为没有按要求办理“三同时”,所以又停了,我也不清楚,环保部门都已处罚了我,现在还不给我办理。根据国家的文件,像我这种情况,只应该通报一下就行了。
说着,他向记者出示了飞跃公司的“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曾有人向记者反映:飞跃公司在当时(2002年)仅有粉磨机一台(直径3米),年生产水泥4.4吨。《三证》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取缔范围之列(这事也是经过石家庄市经贸委查实的)。王国法用飞跃公司粉磨机的“三证”生产手续作掩盖,非法生产水泥熟料。
记者:你现在手头上有没有这座机立窑的“三同时”证?
王:没有。
记者:现在停工了,你们什么时候再开工?
王:等县市验收后再开呗。我是看过那个文件的,他们是没有道理不让我公司技改,不让我建的。什么原因呢?他们是把这座机立窑纳入了“五小”之内了,他们错了,我要求他们更正,文已经打上去了。其实我这座机立窑是根据县经贸局的批文[平经(1997)16号] 建设的。是有正常手续的。
王国法随手递给记者一份《平山县经济贸易局关于〈河北飞跃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前段工艺完善年产10万吨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知)的批复》,在《批复》中第二项技改内容之增加设备中第一款就是:3M*11M机立窑一台。此《批复》要求该公司:望接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使项目如期开工。
此机立窑非彼机立窑
对于这个在1997年就盖有“平山县经济贸易局”而不是“平山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章的[平经(1997)16号],记者到平山县经济贸易局核实真伪。
在平山县经济贸易局,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个文件。后来在该局负责人过问下,工作人员终于找来,原来是飞跃公司在2002年1月15日向平山县经济贸易局打的《补办水泥前段工艺改造项目批文的请示》:我公司关于九七年水泥前段工艺改造项目批文,不慎丢失。请你局给予补办。所以才有了《平山县经济贸易局关于〈河北飞跃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前段工艺完善年产10万吨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知)的批复》。
记者问该局的一位负责人:当时这个项目批准后,机立窑当时开工了吗?
负责人:不可能一点也没开工吧。
记者:那么批准的就是现在的那座机立窑吗?
“……”
9月25日早晨,郭庚茂副省长作客河北电台《阳光热线》节目时,一位听众再次举报了平山县河北飞跃建材有限公司厂内这座新建机立窑非法生产、污染严重等问题。省行风办马上责成省环保局稽查大队和石家庄市环保局进行了查处,查处的结果与石家庄市经贸委结果相同:2000年9月份,鹿泉市私营业主王国法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兴建机立窑一座,并于2001年4月建成投产。 再道“停产拆除”令
在这次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新建机立窑仍在生产,于是他们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按照省领导的要求,经石家庄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建议平山县政府对该厂下达停产拆除设备决定。
在这份《通知》书中,他们要求平山县政府立即采取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要严格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违纪者要坚决查处。
又是一道“停产拆除”令!人们用疑惑地眼睛看着这份从“责令”到“建议”的《通知》:它能阻止这座机立窑的生产,最终使其“停产拆除设备”吗?!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