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3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上峰水泥公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通过与浦银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18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上峰水泥公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通过与浦银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18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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