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通过换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为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工程咨询质量,工程咨询行业进行了全面的单位资格换证,合肥水泥院“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顺利通过换证。
新证书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原证书为“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资格等级:甲级;专业:建筑材料;服务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证书编号:工咨甲21420070012;证书有效期:五年;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证日期: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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