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年末,“讨薪”现象又多了起来。由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强而吃了“哑巴亏”的劳动者不在少数。在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工作的李先生,平常工资拿到却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18个月后被公司“炒了鱿鱼”。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工作18个多月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李先生索要4个多月双倍工资的请求。李先生不满裁决,又向闸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结果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一致。...
华北水泥市场淡季持稳(1.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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