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环保部下发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将于明天(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是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
8月28日,秋高气爽、阳光明媚的美丽滨城。来自全各国各地水泥行业及装备企业的代表200余人齐聚大连,参加每年一届的“第八届全国水泥企业总工程师论坛”。以“创新效益转型、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第八届全国水泥企业总工程师论坛,由中国水泥协会和辽宁省水泥协会主办,营口青花集团和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协办,并得到了辽宁大鹰水泥集团、河南丰博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北京汉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赞助。...
方圆大厦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占地面积3378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2725平米,主体建筑19层(含地下 1层),于1997年投入使用。大厦约16025平方米场所产权属于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所有(下称“培训中心”),另6700平方米场所归厦门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所有。...
8月26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独立董事近日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水泥行业碳交易能力建设启动会于8月25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本次启动会由中国水泥协会、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会议特别邀请了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蒋兆理副司长和工信部原材料司王泽国主任,从政策层面对水泥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碳交易的机遇与挑战给予了指导。...
根据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或“收购人”)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福建煤电的委托,指派周梦可、魏吓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福建煤电收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塔牌集团”)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34 号备忘录》”)等中国(本法律意见书所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至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陈毓沾先生回避表决。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定了《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以短信、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3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的通知,福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分别调整为 9.06元和 4,366,240份。2014年 7月 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 15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1,560份。...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本次出售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100%股权和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金圆”)100%股权将减少该两家子公司对公司全年利润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具有优势的青海地区,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是青海省水泥产能排名第一的水泥企业,在青海地区已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等优势,为公司后续整合资源、强化区域优势打下扎实的基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互助金圆将收购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部分混凝土公司,延伸产业链,稳定水泥销售渠道,进一步做大做强水泥业务,实现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本次互助金圆在青海地区收购相关资产情况如下:互助金圆先对青海博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博友”)进行增资,再由青海博友及其分子公司出资收购青海宏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信”)、青海威远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威远”)、互助县渊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渊隆”)主要资产。...
自 2014 年以来,由于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新开工和基建投资不足等影响,全国多数地区的水泥市场出现量价齐跌情况,2015年上半年全国累计生产水泥同比下降5.3%,加上水泥总体产能过剩、需求减少,导致水泥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然而,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在平台期内的水泥行业所必须经历的,也是寻找战略重心、开展兼并重组提高集中度,构建新的行业格局的过程。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水泥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根据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对自身的水泥业务发展地区进行部分调整。...
为满足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及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未来的十年,是水泥行业“涅磐”的十年,我认为水泥行业应当利用这次深度调整的机会,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行业的升华。而如何实现升华,不仅仅是水泥企业的事,应该是全行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结果。...
塔牌集团周四晚间发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公司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分为五期,第一期至第五期分别对应2015-2019年会计年度,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公司上一年度末登记在册的正式员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不超过330人。...
涉及普通破产债权8亿元,债权人746户832笔,职工400余人的双龙水泥厂破产清算案件,于近期审理并结算完毕。主审法院遵义县法院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该案件的详细情况。...
为使产能置换有序、规范、公平进行,工信部在今年4月下发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适用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按照《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清理的未经国家核准且有必要继续建设的在建项目。...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余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张余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法律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准备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由于该条例内容涉及新设行政许可,按照国务院关于新设行政许可的立法程序需举行听证会。...
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报”所示,废气排放超标企业有20家,计51个排放口。其中太原狮头水泥朔州分公司有1#水泥库顶、2#水泥库顶、均化库顶、熟料烧成窑尾、水渣库顶、原料破碎等6个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超标,超标倍数在0.5~6.4之间,超过5倍的有3个排放口。...
青岛市安监局近日发布了青岛广联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聚鑫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信息,并对两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定为,自公布之日起1年。如果连续戴上“黑名单”帽子,则从第2次戴帽起,管理期限将设为3年。在管理期限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或禁止,也就是俗称的“寸步难行”。期望水泥企业永远不要在“黑名单”中出现。...
为有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
8月1日下午,国家安监总局监察专员、山东省安监局矿山处处长孙延瑞同志率国家安监总局督查组一行10人,在山东省临沂市安监局副局长匡立军、安徽省安监局监管处处长何家齐、池州市安监局副局长王跃及相关人员陪同下,到池州海螺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公司领导工艺副总工程师孔取和、总经理助理李强热情接待了督查组一行。...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三部委下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同时,环保部门和相应机构在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面,服务质量也似应进一步提高。...
8月3日,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增持同力水泥股份的函》,河南投资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监总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首批下达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威慑力不只限于煤炭行业,对其他行业了也极具震慑力。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7月29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部分股份。...
在督查中心所指出的问题中,水泥企业也有涉及。在“大气面源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中指出,在现场检查发现不少企业灰堆、料场没有苫盖,扬尘明显,其中有一水泥企业。在“企业违法排污情况突出”问题中指出,同一水泥企业回转窑粉尘日均排放浓度自2015年1月起长期超标。...
未来,在经济增速继续减缓、投资结构调整的大环境之下,水泥消费主力房地产、基础建设减速、调整,水泥需求进入平台期。在平台期内,激烈的市场竞争已不可避免,竞争将有助于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快速实现。在此过程中,行业将出现大量的兼并重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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