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近日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独家]为排污许可制工作推进效率叫好!

去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仅过1个多月,12月23日环保部下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文件效率之高很是少见,值得给个大大点赞。...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1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8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独家]环保弄虚作假者戒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独家]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始实施

国务院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和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两类共25项重点工程。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有11项,列在第1项的重点工程是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独家]从要求道路清扫说到确保稳定达标

近日,国务院下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窗口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独家]工程技术员心思要用正

去年12月28日环保部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制定目的是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独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是常态

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企业,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实地查证,对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高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对排污单位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环保部严查供暖季大气污染行为

记者7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供暖季来临,环保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独家]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真要按高限处罚了

东北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企业有39家,其中水泥企业5家,占1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高架源”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共有10家,其中水泥企业有1家,占10%。...

大连水泥等39家企业超标排放环保部派督查组实地督查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实地查证,对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高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对排污单位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宁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范围包括水泥制造行业

10月1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即日起,宁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将对涉废气排放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单位进行全面专项执法检查,全力保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

哈尔滨重污染天气梯次停产 11家水泥企业入名单

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做好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依据《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等相关要求,哈市建立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停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环保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环保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征求意见稿)》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9月起施行 禁止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水泥厂

近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这对贵州省大气环保保护将起到重大作用。...

[独家]非要被责令限期整改才醒悟?

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中,有25家企业被点名,其中有济宁山水水泥公司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被点名。此外,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也因污染排放严重超标被媒体点名通报。...

[独家]防治污染的设施的运行不能任性

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在去年12月28日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陈吉宁部长在讲话中还明确,今年将组织对水泥、玻璃等行业和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水泥企业在防治污染的设施的运行上再也不应该“任性”了。...

[独家]今年环保部点名将组织对水泥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016年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点,主要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调整供给结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同时,要利用好结构性改革契机,乘势而为,加大力度,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强化污染减排和达标排放,以此来安排、落实和推动环保工作。...

[独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赶点出台

临近年末,12月28日环保部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明天(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制定目的是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独家]写在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即将施行之际

2015年即将过去,按照习近平主席令第31号,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施行日即将到来。...

[独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企业必将受到严惩

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独家]水泥企业应努力做到环境不良信用信息为零

水泥企业只有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杜绝环保上出现违法行为才是根本所在,即没有不良环境信用信息产生的可能。企业没有环境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即证明企业有着良好的环境行为信用,同样也在社会层面上得以共享,使企业一路通行无阻。反之,不良环境信用信息的共享则将使企业寸步难行。...

[独家]环保部门应认真回复公众的质疑

当企业发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时,立即有三项工作要做。12小时内报告;5个工作日内修复;采用手工监测方式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

16日,《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省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餐饮农业污染等防治和处罚制定了针对性的条款,这将是山东省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规。...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重磅出台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出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有序推进河北省排污权初次核定工作,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核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独家]3.8亿排污权费用 杭州水泥行业难以承受之痛

在当前环境承载力越来越脆弱的情况下,各地政府也开始积极落实排污权交易制度。据中国水泥网记者整理,河北、甘肃、广东、山东、福建、浙江等地方政府均已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排污权交易。不过,在推进过程中,浙江杭州似有点纠结。...

宜昌将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今后,企业的排污量变成商品,企业之间可以买卖交易。8月9日,宜昌市启动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放权核定工作,到2017年底,宜昌市将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独家]从水泥企业排污权核定说起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在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4年先行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

[独家]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推进也需服务质量跟进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三部委下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同时,环保部门和相应机构在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面,服务质量也似应进一步提高。...

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半年回顾]水泥环保利刃出鞘,企业升级迫在眉睫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水泥行业环保工作的治理与监管力度,并把水泥行业列入国家环保规划重点治理的12个行业之一。从2015年国家环保局明确年度减排任务到国家发布新《环保法》等一系列运作可以看出水泥行业企业升级迫在眉睫。...

[独家]水泥企业应欢迎和支持公众参与环保事务

面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水泥企业要有本就处在环境保护“风口”的认识,“夹紧尾巴”做事,欢迎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接受监督。同时也期待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指引下,形成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保事务的新局面,力使“利剑”剑剑剌中在环保上恣意妄为违法企业和不作为的环保部门。...

[原创]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不菲 杭州水泥企业雪上加霜

今年以来,排污权交易开始加速,已有多个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排污权交易。然而,由于今年水泥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企业效益不佳,这项环保举措却让杭州市的水泥企业雪上加霜,叫苦不迭。...

[独家]水泥企业在公开环保信息上多点主动“躺枪”就少点

《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水泥企业宜在公开环保信息上多点主动,与当地社会各界多些互动、多些沟通,多参与些当地环保公益活动的话,形成良好的和谐氛围,相信被当地群众误举报的可能性会很小。...

[独家]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过渡期将结束 现有水泥企业做好准备了吗

期望所有水泥企业生产下半年能按《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和在当地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运行。到明年不要出现象今年建材行业内有玻璃企业作为在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被环保部作为2015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水泥企业予以处罚,上公告榜。...

重庆:大气重点控制区域内禁止新建水泥项目

大气重点控制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火电、化工、水泥等大气高污染项目,现有项目限期退出。一般控制区域严格限制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关键环节分析

2014年以来,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的试点探索在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推动下取得了新的进展。然而,这项政策实施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独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已经来到水泥企业面前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已经来到水泥企业面前,河北省水泥企业,乃至所有水泥企业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进以及排污费新征收政策作好准备了吗?...

年底前河北水泥排污权有偿使用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7月1日前完成钢铁、水泥、电力、玻璃4个重点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年底前上述四大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完成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

环保部新规征求意见:重大污染事件调查公众有望参与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家]“老虎”也真该发威了

一时间以来,“棉花棒”和“纸老虎”已成为环保部门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渎职失职的代名词。既然《条例》早应在2009年7月1日起实施,不应是从“日前”起算的“今后”起实施。不过话还得说回来,环保部门现在发威虽迟了些,但不再是“病猫”总是件好事。...

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

河南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河南省环保厅日前印发《2015年河南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特别是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强化违法案件的刑事责任追究。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以及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保部四大规章实施 “按日计罚”等利剑高悬

对违法排污“零容忍”,严惩不法企业的“组合拳”相继打出。其中,按日计罚对企业影响很大,受到社会关注。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王炜、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胡静、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竺效等官员、学者对规章要点予以解读。...

[独家]水泥企业应保证环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水泥企业对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要提高到法律高度,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环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应是水泥企业在新的一年中要给予充分重视的一项工作。...

[独家]水泥企业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现在《公开办法》已经施行,每个水泥企业应该审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或健全了没有?设有机构专门负责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了没有?这应是水泥企业执行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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