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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