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水泥网研究院整理统计,截止到12月初,2015年全国水泥行业发生的并购案例(包括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等资产交易、增资、二级市场收购等交易方式)共20余件,与去年相比数量略少,但是本年度发生的水泥企业并购事件具有影响大、持续发酵时间长的特点,且整体交易规模不逊于去年。...
据中国水泥网研究院整理统计,截止到12月初,2015年全国水泥行业发生的并购案例(包括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等资产交易、增资、二级市场收购等交易方式)共20余件,与去年相比数量略少,但是本年度发生的水泥企业并购事件具有影响大、持续发酵时间长的特点,且整体交易规模不逊于去年。...
当前,我国经济已开始由投资和出口拉动为主的高速增长转向以创新和内需驱动的中高速或中速新常态发展阶段,水泥工业作为与投资密切相关的产业,其发展也必将受到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导致水泥工业发展阶段和经济运行发生质的变化。...
上峰水泥12月7日晚间公告调整后的定向增发方案,增发对象锁定为公司的原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募集资金投向“一带一路”国家的水泥项目。...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印发以来,各有关方面积极贯彻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12月2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在2015年12月1日、12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建筑质量关乎国家形象,也关系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25日说,为期两年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进入攻坚阶段。 ...
11月24日,在该公司发布的一则回复中国证监会的公告中披露,三一重工今年营业利润存在下滑90%以上的风险,亦不排除出现亏损的可能性。此前,这家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在过去十年保持了持续盈利,去年净利润为7.09亿元。...
与青松建化类似,2014年母公司总体盈利,但15年很可能亏损但跟踪主体评级一直没有变化的发行人还有冀东水泥、天山股份、四川双马,这三家企业明年亦面临较大的评级下调压力。...
山水水泥债主们的焦虑,在上周五与公司董事长张斌见面后并未减轻。在会上部分债权人表现激动,督促山水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而山水偿债事宜因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变得复杂化。...
山水水泥11月10日向开曼法院提交了清盘呈请,清盘申请可由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主体提出,进入清盘程序后公司也会被管理人接管,不过在提起申请的条件、程序等方面与中国的“破产”有较多不同。...
山水水泥12日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的香港附属公司中国先锋水泥(香港)有限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函件,要求立即偿还一笔总额约5000万美元的离岸贷款。...
据彭博社报导,山水集团周三已向香港证券交易所通报,将没钱清偿周四到期的应付票据,总额约 20 亿人民币,等同提前宣告违约。与此同时,山水还申请解散,并请求法院指派临时清算人,山水成为中国第6件企业内债违约。...
2015年11月7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17)董事会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日起停牌。...
10月30日,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总部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了五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五项议案全部获得批准通过。...
10月27至29日,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第二期永续中票50亿元。...
经公司于 2012年 9月 6日召开的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未来三年内(2012 年度-2014 年度),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以公司发展规模与股本相适应的原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进入第三季度后,粤东及珠三角水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加速下行,公司盈利能力明显下降。前三季度,公司水泥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31%,而水泥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仅下降了6.45%,致使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了9.34个百分点,侵蚀了企业利润空间;此外受二级市场波动较大的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不甚理想;以上多因素叠加影响之下,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
2013年6月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3年9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262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9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8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 冀东 01”持有人。2015 年 8 月 28 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5 年 8 月 2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5 月 22 日,冀东水泥公告了股改实施公告。2006年5月24日,冀东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冀东水泥股票复牌。...
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或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本所为冀东水泥提供证券业务法律咨询服务。鉴于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近期增持公司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30%,为此,本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以下简称“51号文”)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本公司”)于 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7日发行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将于2015年10月15日支付自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 月14日期间的利息。...
2013年 8月 31日,本集团之非全资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9%,以下简称”华新西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的主合同为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雪莲”)与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 200,000,000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根据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项目建设期间由华新西藏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雪莲以其享有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资产向华新西藏提供反担保。高新雪莲于 2014年 2月份向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提取借款 200,000,000元,《担保合同》实际生效。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华新西藏担保承诺余额为 200,000,000元,本集团按照对华新西藏的持股比例应当承担的关联方担保承诺余额为 158,000,000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 Holchin B.V.之实际控制人豪瑞公司(Holcim Ltd)已更名为 LafargeHolcim Ltd。三董事会讨论与分析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泥产量 10.77亿吨,同比下降 5.3%;受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水泥价格下降的影响,上半年水泥行业利润总额为 132.65亿元,同比下降 6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构建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差异化营销体系,逐步提升产品在主核心市场的份额,实现了水泥及商品熟料 2,329万吨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4%;通过实施采购变革、对标管理、严控费用支出等措施,公司水泥产品成本同比下降 6.4元/吨。但国内水泥需求低迷且同比下降,加之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局面下市场恶性竞争的影响,致使公司主导产品的价格大幅下挫,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50,406,914元,同比下降 11.24%;利润总额 188,552,924元,同比下降 76.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830,500元,同比下降 82.34%。...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Thomas Aebischer先生董事工作原因。1.3 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法定代表人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