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到2019年6月底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为进一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绿色发展,近日, 赣州市工信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联合印发《赣州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推广使用预拌砂浆,逐步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意见》提出,到2019年6月底,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确因特殊情况需现场搅拌砂浆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先向所在县(市、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经散预办核查备案后方可现场搅拌砂浆。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地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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