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调整995项市级行政权力 涉及“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东营日报 · 2018-05-30 14:35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东营市对995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共涉及27个部门单位。其中,取消行政权力71项,下放行政权力6项,承接省下放行政权力94项,新纳入行政权力19项,明确由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805项。

  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国务院、省政府继续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的文件精神,结合东营实际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的动态调整。通过本次调整,东营市取消了市经信委“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编者注:财政部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市国土局“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市质监局“对未取得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等行政权力,进一步简化优化了服务流程,有效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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