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恒通混凝土公司被罚款8万!

财金瞭望 2020-07-17 09:54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出具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2019年新上一条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与环评审批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第一款、第31条第一款,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8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7月14日。  

上述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传会。

编辑:李佳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8-08 04: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