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查获一经营户销售不合格水泥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17-03-15 09:54

  3月14日,南宁市工商局通报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件,范围涵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格式合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涉及一起经营户销售不合格水泥案。

  马山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经营户韦某销售的“广虎”牌P.042.5水泥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同时还发现当事人一直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水泥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40元;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孔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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