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发展集团增持冀东装备40.65万股
12月2日,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公司股份。12月3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装备”)发布公告表示冀东集团在12月2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冀东装备股份406,500股,均价为12.38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91%。
冀东集团表示,将继续按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根据自身需要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5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累计增持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同时冀东集团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此次增持的股份,其他股份按照《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管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发来的通知,冀东集团于2015年12月2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实现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冀东集团2015?年12月2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06,500股,均价为12.38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91%。
五、增持合法合规说明
冀东集团的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六、后续增持计划
冀东集团将继续按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身需要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5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累计增持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七、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冀东集团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其他股份按照《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管理。
九、公司将关注冀东集团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编辑:马佳燕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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