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规定 项目须经省环保局审批

2005-03-20 00:00
  河南省日前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4月1日起,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的建设项目;造纸、酿造、印染、电镀、水泥、冶炼等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生产转基因产品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开工以前要到河南省环保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省环保局将根据最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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