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西宁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各园区环安分局:
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西宁市202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予以公示,请名单中企业及各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环安分局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请城中区、大通县生态环境局、东川、南川、甘河园区环安分局及时将《名单》告知相关企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2.请《名单》中企业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11条、第12条和第17条规定,在《名单》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将相关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西宁市202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西宁市202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