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水泥行业税收采用“以电测产、以产核销”

2004-11-24 00:00
    福建龙岩市国税系统创新税收管征办法,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截至10月底,共组织税收入库324188万元,同比增收69166万元,增长27.12%,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计划,收入进度位居全省首位。

  今年以来,龙岩市国税机关改进税收单项征管办法,针对水泥行业管征现状,采取“以电测产、以产核销”的办法。针对大部分企业亏损或微利的情况,加大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力度,对账证不健全的企业采用测定行业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办法。全市国税机关鉴定和调整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面占纳税总户的78%。据统计,1至10月,水泥增值税入库9902万元,同比增收1809万元,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41081万元,同比增收13201万元,两项合计增收税款1.5亿元。(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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