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停!“光伏妖股”9个月后再收警示函!

数字新能源DataBM.com 2026-06-16 16:55

6月16日,国晟科技发布公告称,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君、高飞、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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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显示,国晟科技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航电气”)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达 5184.6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

2026年4月24日,国晟科技在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情况,但未包含在内,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直至2026年5月22日,该公司才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对此,北京证监局对国晟科技以及该公司董事长吴君、总经理高飞、董事会秘书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超5千万买卖合同纠纷事件回顾

据国晟科技5月22日公告,国晟科技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近日收到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诉讼案件如下:

2025年12月1日和3日,大航电气、安徽国晟、吴君以及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先后签订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以及《太阳能电池销售合同》。

上述合同约定由安徽国晟向大航电气购买价值51,246,925元的单晶电池片。同时,吴君为上述买卖事宜向大航电气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国晟能源将其持有的国晟科技221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作为质押担保。

2025年12月6日-27日,大航电气向安徽国晟发出了所有货物,双方经结算货款总金额为 51,246,925 元,至 2026 年 3 月16 日所有货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全部到期,但安徽国晟未向大航电气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大航电气请求判令安徽国晟立即偿还所有货款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51,846,229.32元;判令吴君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确认大航电气对国晟能源持有并质押给原告的国晟科技2210万股股份享受质权,并有权就该股份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年时间,3次警示函1次行政监管

数字新能源DataBM.com发现,2023-2026年期间,国晟科技已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3次警示函以及1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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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是9个月前,2025年9月20日,国晟科技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彼时公告显示,国晟科技存在园林业务以前年度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对外借款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新增光伏业务板块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多项问题。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回全福、吴君、高飞、姚麒、张永胜等多名时任高管一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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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核算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半个多月之后,国晟科技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该公司公布了上述提及的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整改完成时间。

国晟科技也再次表示,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如今,时隔8、9个月后,国晟科技再次作出承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这一次的承诺,是真正刮骨疗毒的开端,还是停留在纸面的保证呢?

2025年9月以来,国晟科技先后关联固态电池、锂电、“太空光伏”等市场热点,公司股价一路“狂飙”,从2025年9月23日盘中最低点3.23元/股涨至2026年4月9日的34.27元/股涨幅超10倍。该公司股票也被股民们称为“光伏妖股”。

截至6月16日,国晟科技当日股票跌停,跌幅达9.99%,收盘价为16.04元/股

编辑:赵华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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