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力市场化交易主管部门,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广西
电网
电
力调度控制中心,各电网企业,各经营主体:
为保障202
6
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6年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能电力〔2025〕51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202
6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6
年新投产的煤电发电交易单元在提交书面申请、承诺之后,允许通过双边协商方式签订自其承诺投产月份次月至年底前的年度中长期电能量交易意向协议,具备条件后转为交易合同。
二、
已投产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须于2026年年度交易组织完成前,完成市场注册并提交交易方式选择书面申请,未提交申请的视为选择价格接受者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完成选择后,一年内不允许变更交易方式。已投产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清单由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明确。新投产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需在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前完成市场注册并按照价格接受者方式参与市场交易。未完成注册但已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按所在节点现货实时价格结算。
三、
各发电企业交易单元年度可用发电能力(交易上限)根据其
交易单元
对应调度厂(场)2024—2025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与注册容量乘积后(剔除厂用电量)乘以70%形成,其中各小时交易上限不得超过注册容量乘以单位小时剔除厂用电量后对应电量。集中式
新能源
、
虚拟电厂
发电
交易单元年度、月度电量交易上限在其年度、月度可
用
发电能力的基础上
剔除机制电量
执行
。
四
、经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广西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前,已完成注册的存量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暂按50%(存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暂按100%)上网电量(
根据其交易单元对应
调度厂(场)站2024
—
2025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
计算,
年度、月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低于1500小时、125小时的按1500小时、125小时执行
)纳入机制电量计算年度、月度交易电量上限。
请各新能源企业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年度交易申报。新能源企业
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
分月电量
不应超过其月度实际上网电量的70%剔除当月机制电
量
后的剩余电量
,
超出部分按照该新能源发电交易单元当月年度交易分月合同平均价格与其所在节点当月现货实时平均
价格之差进行超额回收(差价为负数时取0),产生的差额费用由
全体市场用户
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享。
五、为避免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重复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增量新能源项目在竞价正式结果发布前暂不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待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结果正式发布后方可参与后续绿色电力交易。
六、核电年度中长期交易采用挂牌方式,挂牌曲线为广西统调负荷曲线(详见附件)
。电网代理购电年度挂牌交易各时段未成交的电量,按核电机组装机容量比例对应匹配至核电,各时段分配电量不超过核电各交易单元各时段的交易电量上限,核电各
交易单元年度总成交
电量不超过其年度可
用
发电能力。
七
、为做好交易时序衔接,不再组织执行标的为202
6
年1月的各类月度交易
及月内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投放)交易
,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结束后将结合实际组织各类
月内
交易
,
具体工作安排由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
八
、
202
5
年12月
20
日前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可在202
6
年1月
10
日
(含)
前签订、解除202
6
年1月
至2026年
后续月份零售服务
合同
,其中2025年11月前已签
订
2026年零售服务合同的电力用户,若2026年零售服务合同存在未签订月份,可签订、解除及变更2026年剩余月份首月至2026年后续月份的零售服务合同。年度绿色电力交易及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开市期间不允许解除零售服务合同。
2026年1月暂不启动保底售电服务,期间未建立零售服务关系的零售用户的1月市场化电量按批发交易用户结算原则开展结算。
九
、
广西电网公司应
合理预测代理购电用户电量规模
,
年度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挂牌电量应不低于2026年
实际电量的
50
%
。
并
于2026年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前向市场披露2026年年度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规模等市场信息,后续应按公布的电量开展挂牌。
十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各电网企业要及时向全体市场经营主体做好市场政策、交易规则的宣贯培训,针对202
6
年电力市场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作重点解读,指导市场经营主体掌握市场政策动向、依法依规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
十
一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要强化市场监测,每月定期向市场披露监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批发零售市场的量价情况、各类型经营主体购售电价格情况,及时向市场传递清晰、明确的价格信号。加强市场风险评估,针对量价异常的市场经营主体做好风险分析,及时发布市场风险提示。
十
二
、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要
发挥
市场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市场自律管理及争议纠纷调解,定期向市场发布争议纠纷的受理及调解情况,公布涉及争议纠纷较多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经营主体,引导
市场
经营主体共同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
三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附件:广西统调负荷曲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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