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明!海螺水泥旗下公司被通报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2025-12-23 09:27

12月18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5年下半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通报》,其中涉及海螺水泥旗下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无分析室,骨料间与水泥间共用等问题被通报。

全文如下: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长效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根据《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工作》(苏建函质〔2024〕27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25〕222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分两阶段开展了2025年下半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核查覆盖了企业资质、试验室管理、原材料及生产质量控制、配合比设计、扬尘防治等关键环节,并对主要原材料及实体混凝土强度实施了监督抽测。共抽查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57家,其中姑苏区1家、工业园区2家、吴中区7家、相城区6家、吴江区5家、昆山市9家、张家港市9家、常熟市11家、太仓市7家,共发现问题488条。对发现的问题,由当地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企业限期整改闭合。

总体来看,多数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配合比方面能实现有效管理,扬尘防治水平持续向好。但仍存在部分企业管理体系不健全、原材料源头管控薄弱等问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亟需加强。

二、主要问题

(一)企业基本情况

技术人员未能进行一人一档管理,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档案信息不全,缺少身份证、岗位培训证、继续培训记录等关键材料;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或能提供履职证明;部分企业缺少试验室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存在重复且内容矛盾的问题。

(二)试验管理

部分标准规范更新不及时,如GB/T50082、GB/T1346等;部分设备未校准或校准不合规,如砼振动台未纳入台账校准、校准结果中振动频率、垂直振幅不符合GB/T50081规范要求;环境控制缺失,如水泥比表面积试验室、化学分析室缺少湿度控制装置,无温湿度记录,现场环境不符合试验要求;试验记录不完整,如水泥原始记录中普遍缺少安定性、凝结时间试验过程信息;关键试验操作不规范,如粉煤灰细度用筛未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准样品进行标定。

(三)原材料质量管理

管理制度不完善,如部分企业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沿用过期标准,与现行要求脱节;检测流程不规范,如检测记录缺失,水泥氯离子无检测记录且无外检报告、检测项目不匹配,煤灰主控项目与实际检测记录不对应;现场管理欠缺,如原材料标识标牌不统一,缺少产地、检测编号、厂家等关键信息、部分企业存在机制砂与细砂混仓问题,碎石料仓积水、不合格原材料处置措施不完善,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无法追溯处理过程。

(四)生产质量管理

配合比调整授权与记录缺失,如配合比调整授权书缺少试验员、操作员签字,授权调整范围(如外加剂)偏大且无最大值试验验证;试块管理有漏洞,如试块留置与记录脱节,生产抗渗混凝土却未留置试块、养护不规范,养护室试块摆放无间隙、标识不合规,部分企业砼试块仅用记号笔标注信息,未按要求刻制标识,存在混淆风险。

(五)配合比设计

设计基础不扎实,如配合比设计参数无科学依据,未结合原材料特性、施工要求合理设定,部分配合比设计书不全,表观密度未实测,抗渗试验结果未达到规定压力;验证与调整不到位,如配合比验证未包含氯离子指标,无法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配合比调整未与砂石含水率检测结果对应,测算总用水量与实际生产用量不符,外加剂和水用量与验证配比不一致。

(六)扬尘环保管理

粉尘控制不到位,如粉料筒仓未封闭,输送皮带下部收料装置不完善或有缺损,搅拌楼称量层积灰严重;场地环境脏乱,如场地存在积水、积泥、积尘问题、搅拌机主机下方、卸料口下方有混凝土堆积;绿化与整洁度不足,如部分企业厂区无绿化,门前卫生状况差,整体环境不符合绿色生产要求。

(七)材料抽测

1.水泥抽测情况:水泥共抽测56组,检测参数包括胶砂强度(3d)、胶砂强度(28d)、凝结时间、安定性(沸煮法)、氯离子等8项指标内容,除氯离子以外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1组氯离子不合格,对应混凝土企业为常熟市宇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碎石抽测情况:碎石共抽测68组,检测参数包括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指标及坚固性5项内容,其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指标及坚固性检测结果全部合格。21组含泥量适用于标准规定的≤C25混凝土,涉及19家混凝土企业,分别为苏州凉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狮王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市青阳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中环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远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华毅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华东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鑫砼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双砼建材有限公司、常熟市宇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鸿顺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天和砼有限公司、苏州久和砼有限公司、江苏双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爱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苏州达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市宏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3组泥块含量不适用配制普通混凝土,对应混凝土企业为苏州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双砼建材有限公司、常熟市宇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机制砂抽测情况:机制砂共抽测40组,检测参数包括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泥块含量、坚固性、石粉含量、石粉亚甲蓝值、压碎值指标7项内容,其中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泥块含量、坚固性及压碎值指标检测结果全部合格。4组石粉含量、泥块含量适用于标准规定的≤C25混凝土用砂要求,涉及4家混凝土企业,分别为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华毅混凝土有限公司、太仓市建国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天和砼有限公司;1组石粉含量不适用配制普通混凝土,对应混凝土企业为苏州华新康弘混凝土有限公司。

4.天然砂抽测情况:天然砂共抽测34组,检测参数包括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泥块含量、坚固性、石粉含量等9项指标内容,除含泥量、泥块含量以外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3组含泥量适用于标准规定的≤C25混凝土用砂要求,涉及3家混凝土企业,分别为苏州爱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远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组含泥量不适用配制普通混凝土,对应的混凝土企业为苏州达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八)实体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

本次核查共抽取51个项目进行实体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每个被检查的混凝土企业供应的项目(同条件试块龄期需达(600℃·d且≥14d)后10日内)各抽取1个,其中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姑苏区、张家港抽测项目均合格,太仓市、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昆山市各有1个项目不合格。

三、核查情况

(一)核查发现较好的企业

1.常熟市合丰实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常熟

特色亮点:整体管理规范,设施设备管理细致严谨;资料台账建立齐全清晰;原材料管理良好,降尘抑尘措施完备;对于绿色生产管理有明确岗位分工,质量体系认证齐全。

2.苏州舜湖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吴江区

特色亮点:企业具备良好的试验检测环境、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齐全,建立健全了绿色生产相关管理制度,重视扬尘环保管理,取得较好的成效,属于环保型绿色生产企业。

3.苏州建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工业园区

特色亮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按照试验能力和温湿度条件合理规范隔离;试验设备、设施及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设备计量、人员培训、比对能力提升管理完善。绿色生产管理工作突出,抑尘降尘措施得当,生产设备整洁。

(二)核查发现较差的企业

1.江苏鑫砼建材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常熟

主要问题:试验管理混乱,试验室制度未汇编授权、多项标准过期、设备校准不合规,抗渗试块“有记录无实物”;原材料检测缺失,水泥氯离子、砂石坚固性无检测及外检报告;现场环境整体较差,粉料筒仓未封闭、皮带无收料装置,搅拌机下方混凝土堆积,搅拌楼积灰严重;配合比设计不规范,用水量无依据、验证缺氯离子耐久性指标验证。

2.苏州狮王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吴江区

主要问题:养护室内有重复试块(标号非连续编号),试块台账记录与养护室实际情况不一致;砂石料露天堆放,料仓中存在混装现象;粉煤灰、水泥细度原始记录中记录的修正系数与标定记录不一致;搅拌楼搅拌层称内有积尘,搅拌机卸料口下方没有放溅装置,有混凝土堆积;配合比设计不规范,部分生产配合比与汇编配比不一致。

3.太仓市华新龙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太仓

主要问题:未配备粉煤灰细度检测用筛校准标准粉;混凝土成型室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矿渣粉检测原始记录检验和校准人员未签字;矿粉烧失量检测使用灼烧法,检测方法错误,检测结果修约不符合标准要求;水泥检测原始记录检测依据错误;粉料仓上料环节未实施封闭;原材料堆放厂区空地采取覆盖措施;码头装卸漏斗缺少喷淋;搅拌主机卸料口下方地面混凝土堆积;砂的含水率计算结果错误,且记录不完整。

4.苏州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相城区

主要问题:混凝土渗透仪校准证书校准结果未覆盖检测使用范围;原材料管理中两种不同型号的粗砂未分仓堆放;混凝土配合比未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证;粉料筒仓未封闭;原材料堆放厂区空地采取覆盖措施;搅拌楼称量层有积灰;骨料堆场装卸式上料黄砂仓未封闭;部分生产配合比与配合比设计及配合比调整通知单不一致;部分生产配合比无配合比计算书。

5.张家港市合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张家港

主要问题:技术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中级职称人员均不在岗,且未提供请假证明;细度筛无标定记录;水泥原始记录凝结时间及标准稠度用水量无过程数据;抗渗试验仪无设备使用记录;混凝土标养室部分试件未在终凝前刻字;水泥未进行氧化镁含量检测;原材料无型式检验报告;配合比调整无相关人员签字,配合比验证时位对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砂石料库输送皮带转料处未封闭;砂石库内部分材料滑至库外;搅拌楼地面、称量层积灰积尘;砂石料库喷淋降尘设施未能正常开启。

6.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张家港

主要问题:技术负责人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无分析室,骨料间与水泥间共用;未按要求对水泥氯离子含量、砂坚固性进行检测;水泥原始记录终凝时间未要求进行记录;养护室混凝土试件未按照时间连续标号;水泥留样不足;砂原材料无法追溯到源头;料仓标牌进场日期与实际不符;砂石料仓有部分混合;C30配比调整单中粉煤灰用量与实际生产不一致;出厂合格证中砂石含水率数值于当天实测含水率不一致;原材料堆放在空地;固体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搅拌主机卸料口下方地面积水,混凝土积料;搅拌楼称量层积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坚决落实问题整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整改闭环落实。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应聚焦“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严督实导确保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实体强度不合格项目溯源究责,加大施工和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测频次,并形成整改闭合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质安监站。

2.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原材料关键指标进场复验,对含泥量或泥块超标的砂、石须建立专项拒收或退货台账,确保数据真实、过程可溯。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应强化监督,通过随机抽检比对、核查溯源台账,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数据不实的企业依法查处,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加强“增”“停”企业服务管理。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应主动对接辖区内新增的预拌混凝土企业,通过政策宣贯、技术指导提升生产质量控制能力,帮助企业快速掌握“苏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确保混凝土质量稳定受控。对处于停产的企业,“管理系统”将自动禁用业务权限。复产前需经属地住建部门现场核查确认后,方可申请恢复系统使用权限。

4.深化动态核查结果转化应用。对动态核查结果排名后10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记黄牌,连续两次动态核查结果记黄牌的企业记红牌。同时根据《关于明确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实体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不合格项目实施信用惩戒(见附件2、附件3)。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512-65231993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编辑:曾家明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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