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产能超设计产能55%!超产如此严重!产能怎能不过剩?
近日,西北地区某水泥企业4.8*74m熟料线补充产能方案发布,该生产线设计产能4500t/d(此设计产能指:原备案或核准文件设计产能,下文亦然),补充产能2500t/d,意味着实际超产能力至少达到55.56%。
类似的情况在近期各地发布的产能补充方案中并不少见。
例如,中部某省份一条4000t/d熟料线补充2166t/d产能,补产比例54.15%;东北某4000t/d熟料线补充2000t/d产能,补产比例50%;中南区域某省一条5500t/d熟料线补充3300t/d产能,补产比例更是达到60%。
至于补产比例在30%-50%之间的生产线,那就更多了。
早在2009年,国务院就批转了发改委等十部门上报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即水泥行业大名鼎鼎的“38号文”,以此遏制水泥产能过剩势头。
如今,16年时间过去,国内水泥产能过剩问题并没有解决,反而愈加严峻,严重的超产问题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方面早期建设的生产线,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实际产能与设计产能不符,部分生产线严重超过设计产能,例如上文提到的某条4500t/d生产线,实际产能超过50%。
另一方面,产能置换办法实施之后,名义上减量置换(部分等量置换),看似压减了总产能,但新建线严重的超产问题使得减量效果减弱,部分产线甚至变相增加了产能,并且复活了大量“僵尸产能”。例如某些企业合并多条1000t/d,1500t/d甚至立窑线,建设一条新线,而新线产能又严重高于设计产能。不少生产线在非错峰生产时间内使劲超产储存,以使在错峰期内可“细水长流”,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产能过剩。
试问,如此超产,怎能将去产能落到实处!如此超产,产能怎能不过剩?
更有意思的是,如今借助补齐产能政策,这些严重超过设计产能并运行多年的熟料线“堂而皇之”的“转正”了。且如此大规模的产能变动,仅一纸公告就了事,至于其项目建设条件,资源环境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技术方案、设备方案,生产经营方案、安全保障方案等可行性研究竟丝毫不涉及。
不少地方也意识到超产问题严重,推动按备案产能组织生产,但产能基数已太大,加上需求又在持续下降中,要化解产能过剩已到了非下猛药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