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生产差异被“异化”

中国水泥网信特约评论员 冉冉 2025-11-27 11:41

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超低排放是鼓励导向,对于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水泥企业加大支持力度。这段话摘自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2024年1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加大支持力度政策措施有三条,其中第二条如下:

(二)实行差异化环保管理政策。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对于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水泥企业,可开展A级绩效评级工作,减少错峰生产时间;完成A级绩效评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依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对超低排放水泥企业减少错峰生产时间是不折不扣的差异。

有意思的是近日见到某西北水泥大省发布“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开展错峰生产工作。要求中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在中国水泥协会网站公示,或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冬季采暖期间可自主错峰生产。乍一看,对超低排放企业可“自主”了。下面紧接着一句是,但自主错峰生产时间需在2026年4月-11月期间补齐。

明白了,自主错峰其真实的意思是,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采暖期间,超低排放企业可以错峰,也可以不错峰,不错峰时间自主安排。但不错峰的时间需在采暖期后的施工(旺)期8个月中自主安排,有一天算一天需把其补回来。

《意见》中超低排放企业减少错峰生产时间具体贯彻为,可自主减少其在采暖期内由省统一安排错峰生产时间。减少错峰生产时间在之后(年度)时间内自主补齐。整个年度中错峰生产时间与未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水泥企业需一视同仁,一天也不少!

编辑:曾家明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凡注明来源行情通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11-27 21: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