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的环境“杀手”——放射源
放射性核素超标严重污染环境,并且对人体有极大的危害。政府部门及水泥企业都因对此应该引起重视,加强管理。目前,政府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力度并不是很大。企业管理中,大型水泥企业都能自觉地在醒目地方设置警告标志牌。但一些地方的小型企业就没有这种忧患意识,甚至工人们也不了解放射源的危害有多大。
目前,国家政策影响关闭了很多小型水泥企业,而这些企业的放射性废源的去向是否符合规定呢?按规定,放射性废源应由提供放射源的单位回收保管,有专(兼)职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处理。必须有设废物存储登记卡,废物的主要特征和处理过程应记录在卡片上并存档备案。废物管理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和防护设施,防止超剂量照射。
根据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现状,放射源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国家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请有关部门针对这一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一难题。
编辑:z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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