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发出反低价倾销价倡议书
一、坚决支持控制水泥总量,完成淘汰小水泥工作目标。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为淘汰小水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虽然淘汰小水泥的主要责任在各级政府,但所有大中型水泥企业应坚决支持这项工作,从本企业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上大改小”帮助淘汰小水泥,并借以实现自身资本的低成本扩张。争取最终实现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严格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今年是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两大目标决定性的一年。而当前水泥行业盈亏相抵后仍然出现巨额亏损,这和水泥行业在整个建材工业中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水泥行业应积极响应国家建材局关于开展“管理年”活动的号召,努力改变水泥行业在建材行业中的亏损大户形象。
三、旗帜鲜明地反低价倾销,提倡行业价格自律。当前水泥行业严重存在的低价倾销现象,不仅损害了各企业自身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反低价倾销和开展价格自律的规定,全行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应积极行动起来,学习借鉴冶金、玻璃等行业的成功经验,在各级建材、水泥协会组织下,开展区域性价格自律和市场协调,使目前由单纯价格竞争过渡到质量、服务、品牌、技术创新等全方位竞争上来。
四、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反低价倾销和价格自律的有关规定。从9月10日起,所有水泥企业应按照不低于本企业水泥成本价格销售水泥,待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全国各大区域水泥行业平均成本后,所有企业应努力执行不低于行业平均成本的水泥销售价格。
我们深信,只要大中型企业联合起来,带头反低价倾销、严格自律,必将对推动水泥价格水平合理回升、实现水泥行业扭亏脱困和长期稳步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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