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深交所 · 2014-02-14 15:06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科技”)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及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于2004年7月28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承诺:

(1)在作为瑞泰科技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产品。

(2)不得以任何形式支持除瑞泰科技外的企业、个人、合伙、或其他任何组织,生产、经营或销售与瑞泰科技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直接或间接地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服务、及产品。上述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水、电或其他能源、资金、技术、设备、原材料、销售渠道、咨询、宣传等。

(3)本院承诺本院各出资或控股公司不得参与、经营、从事与瑞泰科技及其控股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项目,并/或在其中拥有利益。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8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建材制造、科研设计及建材装备与工程服务、建材物流三大主营业务,未生产与瑞泰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目前与瑞泰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

(2)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或企业)未生产与瑞泰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目前与瑞泰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

(3)本公司现郑重承诺,本公司在间接持有瑞泰科技的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或企业)保证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瑞泰科技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瑞泰科技产品相同的产品。

3、以上承诺均长期有效。

4、截止2013年12月31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及公司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其他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附件:瑞泰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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