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获14.8亿元合同

东方早报 · 2014-02-11 07:55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昨晚发布公告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与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改革委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分期支付回购款”的BT模式进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配套次干道中的川周公路(河滨路-川南奉公路)、新川路(东城壕路-川南奉公路)、河滨路(川环南路-川周公路)、川黄路(绣川路-川周公路)等四条道路(以下简称“四个项目”)红线工程(不含绿带)建设。

  上述协议项下四个项目建设总投资包括工程投资和前期投资两部分,合计暂定为14.82亿元。

  公告称,上述各分项目的建设期(含工期),自各项目回购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在回购协议中进行约定和调整。

  浦东建设表示,该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昨日,浦东建设上涨2.52%,收于10.17元/股。

编辑:李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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