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7号),批复核准龙泉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53万股新股,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向6名认购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9,602,903股,发行价格为16.60元/股。上述非公开发行的29,602,903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 年 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 2014 年1 月10日。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188,740,000 股增至218,342,903 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 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总数的 0%;本次非公行发行后,公司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500,000股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数的5.72%,是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信息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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