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交所 · 2013-12-27 14:19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13-36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寿先生主持。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8:30在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内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74,142,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8%以上;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所审议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议案逐项审议情况:

⑴《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4,142,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⑵《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4,142,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孙昊天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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