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水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交所 · 2013-11-13 14:09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3-035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经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四中各子议案经逐项表决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5:00至2013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99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郭海泉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6,892,9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057%。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6,858,7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8977%。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80%。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明列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306,876,33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为:306,876,33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逐项进行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4、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6、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数量与用途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8、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9、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1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06,872,567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6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377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恰、许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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