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2013年9月24日,福建水泥发布《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指出,2013年9月22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13)漳民初字第292号《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诉状》副本,被告知该院已受理原告福建省国顺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本公司及被告本公司漳州水泥厂(本公司分支机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福建省国顺物流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决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水泥涨价分成人民币4,200,016.6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赔偿金人民币5,390,171.56 元(暂计算至2013年9月10日);此后逾期付款违约赔偿金按月2%计算至款项还清止。 2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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