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东方财富网 · 2012-06-07 11:21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编号:临 2012-14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5 元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6 月 13 日

  ●除息日:2012   年 6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6 月 20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和本公司网站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11 年度

  2、分红派息方案

  以本公司 2011 年底总股本 5,299,302,5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15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54,755,902.65 元(含税)。

  对于持有内资股(“A 股”)的个人投资者及基金公司,由公司按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15 元;对于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315 元(QFII 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其他持有内资股的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5 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6 月 13 日

  2、除息日:2012 年 6 月 14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6 月 20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以及芜湖海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其他持有内资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委托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53-8398927/8398911

  联系传真:0553-8398931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011 号

  邮政编码:241070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编辑:余乐乐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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