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水泥王鹤灵当选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
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名单出炉公示,葛洲坝集团水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鹤灵当选,将在今后的五年中,履行监督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而试行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这项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选任的公民有序参与的方式,重点强化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的监督,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据悉,此次选任的湖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推荐和公民个人自荐,经省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并公示后确认的,来自社会各界,均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民众代表性及社会公信力。
作为人民监督员国有企业代表,王鹤灵同志表示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赋予的神圣的职责和使命,找准服务企业发展大局、社会公正和谐的切入点,依法公正监督,推进检企共建,进一步保障司法公平。
编辑:许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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