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54家水泥厂均取得生产许可证

2004-02-18 00:00
  2月17日,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大连市54家水泥厂全部通过了国家生产许可证审查,其中45家企业已首批拿到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审查通过率达100%。 

  据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3月审议通过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02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主要是为了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安全。这期间,质监部门通过对大连市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对水泥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大连市的水泥生产企业全部通过了审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五年有效,这期间,辽宁省质监局还将组织对企业进行年审,以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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