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83亿暴雷最新进展:上交所严厉谴责
11月1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上海电气胡康、郑建华及公司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毛利民、沈欣四人因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违反规定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目前四人均已从上海电气离职。此前,郑建华曾任上海电气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胡康曾任公司财务总监;沈欣曾任通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毛利民为当时通讯公司财务总监。
图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30日,上海电气突然爆出,在极端情况下,公司归母净利润可能出现83亿损失。原因系公司持股40%的控股子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公司对通讯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5.26亿元,另加公司向其提供了77.66亿元的股东借款。
该消息一经爆出,随即引发上海电气人事动荡。
2021年7月,时任上海电气董事长的郑建华被上海市纪委监委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上海电气总裁黄瓯意外身亡。同时,通讯公司时任总经理沈欣、财务总监毛利民及营销总监、商务部部长金航也正在接受上海市长宁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通讯公司计提合计92.22亿元减值损失,对2021年度上海电气合并财务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影响为损失83.54亿元。
经两年多的调查,上交所认为,早在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就已知悉通讯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应在不晚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涉嫌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通讯公司,上交所认为该公司在2020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
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综上,上交所认定上海电气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多条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3条的规定,上交所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郑建华,时任财务总监胡康,时任公司子公司电气通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沈欣,时任公司子公司电气通讯财务总监毛利民予以公开谴责,并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前,上海证监局已依法对郑建华、沈欣等6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140万元不等的罚款。郑建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也于今年4月1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郑建华
编辑:彭梦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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