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雪峰集团原总经理王德元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9月至2000年元月期间,王德元利用签订水泥业务购销合同、基建项目招投标、公款借贷、生产线技术改造、回收水泥货款等种种手段,伙同其子王军(个体经营户)先后31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12.403万元。此外,在1996年至1997年8月间,王德元不顾有关基建施工单位的水泥购销合同规定,利用职权,指令下属人员让其子王军代销本公司水泥,使其子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42万余元。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