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坚决取缔不符合环保新标准的水泥企业

2006-05-13 00:00

    7月1日起,山东省烟台市水泥企业将开始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凡颗粒物排放大于50mg/m3的,将坚决取缔。

  按照规定,今后烟台市将严格市场准入,把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审核条件,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同时,加快实施对现有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的安装和管理。据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全市共有96条水泥立窑生产线,自2003年以来,经过限期治理,水泥行业每年可以减少粉尘排放量1.5万吨。(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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