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恒宇预拌混凝土被拒株洲市场

2008-06-30 00:00

  “我们生产的产品也是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合理合法,为什么不能在株洲销售?”湖南恒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考虑某些企业“成本收回”等因素,拒绝放开商品混凝土市场

  公司资质齐全,产品质量合格,却因一纸 “备案”迟迟未能到手,诸多合同因此面临撤消危机——在株洲设有分公司的湖南恒宇混凝土公司近日在对株洲市场的“拓荒”中遭遇了说不出的尴尬。

  一个看似简单的 “备案”手续迟迟未能得到批复,甚至还连累有关项目不能“报建”,缘由何在?市建设局一负责人坦言两点 “考虑”:一是本地市场容量有限;二是某些企业的 “成本收回”。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部门能不能限制商品在市场自由流通?有没有义务考虑某些企业的 “成本收回”问题?……

  有律师评价说:这个故事很 “荒唐”!

  “政企分离”乃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特征之一,亦是杜绝权力寻租的有力手段。在大力倡言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市场秩序的今天,恒宇公司在株洲市场的遭遇,不得不令人深思。

“拓荒”之困——湖南恒宇进军株洲预拌混凝土市场调查

选择“恒宇”竟无法“报建”

  株洲分公司的负责人龙某多次向记者诉苦说,他们公司资质条件齐全,竞争优势明显,但是今年为了开拓株洲市场,却遭遇了重重 “拦路虎”。

  在湖南恒宇混凝土公司的株洲分公司办事处, “精心开拓株洲市场”几个大字被仔细地张贴在醒目位置。该公司本部去年成立于湘潭,设备先进,实力雄厚,因为实行了从原材料到出厂产品一条龙式的生产线,公司产品相比其他厂家具有明显的低成本优势。

  自今年4月份,恒宇公司开始了其在株洲市场的 “拓荒”。然而,在其依照合同向施工单位配送预拌混凝土时,却多次遭到相关部门和同类公司的横加阻拦。天元区老干活动中心项目的一位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使用了恒宇公司的预拌混凝土,6月初的一天,本市另一家预拌混凝土公司竟然开了3台车过来把工地的大门给堵了。

  其实对该工地负责人来说,选择恒宇公司的产品,也一度是 “无奈”之举: “我们之前一直是用本市一家预拌混凝土公司的产品,但是他们服务态度很不好,送货经常不及时。有一次我们提前一天给出要货计划,对方竟然拖了两天才送货过来,并且一天才送了3车,公司和指挥部意见都很大,民工也因为没事做而不满。”

  “但是恒宇公司的服务态度要好很多,产品价格也相对要低。”上述工地负责人说。

  显然,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价格上的优势,才是他们选择恒宇的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合泰路的东湖名居项目一开始就跟恒宇公司签订了混凝土购销合同,其工地的一位负责人认为,对于建筑承包商来说,自然是哪家公司的合格产品价格便宜他们就选择哪家公司。而根据业内人士的介绍,自恒宇公司的商品混凝土进入株洲销售以来,该类产品的价格跌幅已达到20-30元每立方左右。此前,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的价格一直稳定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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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东湖名居项目的负责人却不得不面临选择——要么放弃恒宇公司的产品而与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签订合同,要么等待恒宇公司在建设局取得 “备案”手续,但是这会耽误工地的正常运转,因为此前其项目在株洲市建设局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时,被以使用了未经“备案”的外埠企业商品混凝土产品为由拒绝了。

  “只要与我们签订了购销合同的工地,在株洲市建设局报建时都得不到审批。”恒宇株洲分公司负责人龙某无奈地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已经与株洲市的七、八家施工单位签订了混凝土购销合同,但是由于公司长时间得不到株洲市建设局的 “备案”手续,现在这些工地要么改用了株洲市其他同类公司的产品,要么被卡在施工报建的环节,无法正常开工。

是“市场垄断”还是“政府调控”?

  根据市建设局相关文件规定,“在埠外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向本市建设工程项目供货时,供应单位应事先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资料等文件,并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而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若选择了外埠企业的商品混凝土,其向建设局申请相关报建手续时第一步需审核的内容,即其所选择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在市建设局办理了“备案”手续。

  但是“备案”这道门槛,却并不如文件上所写的那么容易跨越。“事实上我们一直在向株洲市建设局申请 ‘备案’,公司资质也一同上交到了市建设局,却一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龙某无奈地说,原本以为简单的手续,现在却面临了颇多“玄机”。为此,恒宇公司质疑这是株洲市建设局的地方保护手段,甚至认为这是相关利益集团的“垄断”心理在作怪。

  带着疑问,记者随同恒宇株洲分公司负责人龙某亲历了一次“备案”过程。

  面对龙某提出的请求,市建设局一位负责人说:“并不是有资质条件就可以在株洲做‘生意’,如果有资质条件就可以来株洲,那不是北京、广州的公司都跑来了。”该负责人认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恒宇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而是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目前的市场容量有限。“蛋糕只有这么大,不可能搞得大家都没有饭吃!”该负责人说,目前株洲市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有4家,刚好能够维持市场平衡,“既然你们是湘潭建设局审批的公司,就应该在湘潭做,株洲市之所以不批,是因为株洲市并不是没有人在做(商品混凝土)。”

  而对于恒宇公司直指株洲市场的“垄断”质疑,该负责人并不同意,认为只是出于城市规划的需要,属于政府的正常调控行为。“虽然从市场经济的大方面来讲,是商品就可以流通。但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行规’,不能把市场搞乱了。”

  “不同意恒宇备案并不是我个人的意见,而是经过了局委领导的集体研究,于公于私都不能批。目前株洲市的商品混凝土市场在全国来说控制得算好的,一个地方还是要有一个地方的稳定性好。”他补充说。

市建设局的两点“考虑”

  在记者随后对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的正面采访中,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的现有市场容量一直是被强调的核心。

  市建设局杨副局长坦言,根据相关文件,外埠企业只要满足了相关的资质条件,就可以进入株洲市场。“从法理上来讲,预拌混凝土也是商品,应该可以流通。但是目前第一个要考虑现有投资商成本的收回,第二要考虑株洲市商品混凝土市场的容量只有这么大。”

  市建设局预拌混凝土办公室的黄主任也告诉记者,目前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的需求量大概在120万方左右,但是现有的4家公司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200万方。“根据我们的规划,株洲市预拌混凝土公司到2010年控制在6-8家,2015年控制在10家左右。”杨副局长介绍说。

  但是恒宇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却并不这样想。他认为目前株洲市的建筑量要比湘潭市的建筑量大得多,而即使在湘潭,预拌混凝土公司也达到了9家。他认为恒宇公司对株洲预拌混凝土市场的冲击,最大在于对其行业暴利的影响。上述市建设局的负责人亦认为,有竞争并不会必然导致商品质量的下降,其最大影响还是对本埠同类产品的价格冲击。

  杨副局长进而表示,现在株洲市建设局面临的不仅仅是恒宇公司的 “备案”问题——在株洲本埠,目前就有4家同类企业在申请审批。一旦放开恒宇,则不再有理由拒绝其他4家公司的申请。在这个两难问题上,“要么开闸放水,要么维持现状”,现在建设局也“感到很无奈”,而他本人则“面临这个难题三到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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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业内曾广泛流传的两个传闻是,一指杨副局长本人在本埠的4家企业中,有2家占有股份;另一个则指由他本人担任“名誉会长”的“株洲市预拌混凝土协会”每年收取10万元的高额会费。面对记者的提问,杨副局长坦然表示:“我既没有在这些公司占有股份,也没有亲戚朋友在这4家公司,更没有推销产品。”至于会费一事,他则表示并不知情。

  而之前记者随恒宇公司株洲负责人龙某在市建设局混凝土办公室 “备案”时,面对龙某提出愿意按规定交纳10万元的会费时,该办公室的负责人却并未置可否。

株洲企业不能在株洲销售?

  “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往往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增设大量备案制,进而变备案制为核准(审批)制。”就恒宇公司在株洲市场的遭遇,记者日前咨询了湖南创意律师事务所的尹吉分律师。在他看来,此次株洲市建设局的相关行为即有‘以备案制为名行核准(审批)之实的嫌疑。“这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规范的市场制度,防止权利寻租是十分有害的。”尹律师强调说。

  对于株洲市建设局对恒宇公司进入株洲市商品混凝土市场的 “设障”行为,尹律师认为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能是“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执行国家各项工程的技术标准,而不是干预建设施工单位的正常购销活动”。“水泥制品非国家专营产品,只要公司主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任何单位都可以自行进入。”他进而表示,“产品进入市场的问题,按政府职能分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并不属于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株洲市建设部门的干涉因此有‘越权’之嫌。”

  而从湖南恒宇混凝土公司提供的相关资质条件来看,他们已经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了株洲市分公司,在株洲缴纳相应税款,已属于株洲市企业,其登记的公司主业之一即是销售商品混凝土。“株洲市的企业不能在株洲市场销售产品,岂不荒唐?”尹律师因此反问道。

  只是直到目前,这个被指为“荒唐”的故事依然没有结局,恒宇混凝土公司以及那些和恒宇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的施工单位,依然在忐忑地等待市建设局的一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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