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及报考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研究院的实际情况,决定联合招收200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
研究方向:
1、混凝土
2、硅酸盐材料
3、建筑工程材料
4、高分子材料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本专业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学历要求:
●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为单位骨干,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生人数
2008年硕士拟计划招生50名。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半脱产或部分时间集中学习方式。外地单位(地区)录取人数超过20人,可设教学点,以进校不离岗方式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六、培养费用
工程硕士生每位学员培养费用为¥24000元,2008年录取后一次付清,进修生每位学员培养费用为¥10000元。交清学费,并正式录取后,如中途退学,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七、学习管理及证书
1、学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工程硕士班学习纪律和一切规章制度,在学习期限内完成所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完成学位论文且答辩通过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2、当年未能录取的考生,可随班学习,次年再参加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录取,已修课程成绩有效。如还未能录取,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对待。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在学习期限内完成所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八、上课时间及地点
利用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等公休时间。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708室
九、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为“GCT-ME”),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ME” 合格分数线。考生的“GCT-ME”成绩有效期暂为二年。
“GCT-ME”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ME”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第二阶段,“GCT-ME”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的“GCT-ME”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第二阶段的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基础课(硅酸盐物理化学、土木工程材料、普通物理《电磁学部分》)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基础为笔试,专业综合为口试、笔试相结合。
十、报名日期及报名方式
报名介质日期:2008年7月30日起
电话:(010)89553013-1010 传真:(010)89553015
E-mail:summer810925@sina.com.cn 联系人:董薇
或 E-mail: wang8092@sina.com.cn 联系人:汪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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