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业“十一五”规划

2008-03-03 00:00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引下,建筑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十五”建筑业发展基础上,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做好“十一五”的建筑业工作。

一、“十五”期间四川省建筑业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发展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建筑业发展方向仍然是实现我省由建筑业大省向建筑业强省转变。

  1、“十五”期间,建筑业各项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建筑业总产值从2001年完成822亿元,到2005年完成1643亿元,建筑业总产值逐年增长。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2%。“十五”期间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5985亿元。建筑业增加值从2001年完成318.82亿元,到2005年完成540.15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0.24%。2005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3%。建筑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

  2、“十五”期间,建筑业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

  建筑业企业  全省开展了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主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的个人资格审批管理办法,简化了资质申报程序和日常变更手续,实现了资质审查过程中“四公开”。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标准。全省建筑业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的机制基本形成。

  勘察设计  组织草拟《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和省级十一个厅(局)会签出台,《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实施,规范了勘察设计行政审批程序,促进了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和机制创新,为勘察设计单位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质量安全监督  省和市(州)、县(区)三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初步形成。全省报建工程受监率达100%,有效地控制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全省没有出现过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工程造价  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完成了全省联网,实现了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共享。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和工程计价行为,建立健全了全省清单计价定额体系。

  散装水泥  “十五”期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62号令)和《四川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2001]144号),以散装水泥行政执法为突破口,以发展预拌混凝土为载体,大力实施依法兴散战略。“十五”期间,全省累计推广使用散装水泥3580万吨,是“九五”期间散装水泥总量的2.28倍,仅在资源节约方面就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1.48亿元。

  劳务输出  加强对省外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跨省建设领域的合作交流,以及对出省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维权工作等。“十五”期间,全省成建制劳务输出累计261万人,实现建筑劳务收入271.2万元,分别比“九五”增长17%和33%。

  3、建设领域清理托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5年春节前全省清理兑现农民工工资23.09亿元,完成偿还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保证了社会稳定。

  截止2005年12月底,我省偿付拖欠工程款67.31亿元,占全省拖欠工程款总额85.10%,实现了我省2005年初制定清欠目标。同时,建立健全了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发生。清欠工作和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多次获得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二)“十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管理法制工作仍然滞后。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不能全面地、有效地规范建筑市场中的各种行为,特别是规范业主行为缺乏法律法规支持。政府监管难以全面到位。建筑企业优胜劣汰的机制运转不灵。

  2、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严。建设单位肆意压缩勘察设计周期。压低勘察设计收费等问题仍然突出,影响了勘察设计深度。施工图审查深度和审查的覆盖不够。

  3、建筑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建筑业现有各类总包、专业、劳务企业比例配置不合理。建筑市场社会化、专业化、系统化运作水平低。企业总量多,资质等级低,管理水平差。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缓慢,数量严重不足。缺乏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管理一流,技术一流骨干龙头企业。

  4、政府全面、有效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乏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低,全省文明工地建设推进较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5、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地位不突出。我省建筑业作为传统支柱产业之一,虽然带动了全省经济发展,但建筑业生存空间差,获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不多。建筑业发展后劲不足。

二、“十一五”建筑业发展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发展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继续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为建筑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强省的转变。

三、“十一五”建筑业发展主要目标

  建筑业产业规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大;建筑业在全国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筑业产业拉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建筑业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位居西部前列。“十一五”期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00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000亿元,到2010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9.0%以上。

  加快我省建筑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国有建筑企业改制。培育一批有较强综合实力,在国内和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力争形成年产值150亿元的特大型企业集团2个,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特级企业5个,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具有综合资质的一级企业集团8个,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甲级勘察设计企业集团3个。

  在工程建设施工承发包中,选择一批特级、一级企业,开展以方案比选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开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力争在现行行业管理体制上有所突破,并逐步与国际管理体制接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施工现场各类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施工企业和现场安全达标率显著提高:城市达到100%;城镇达到30%;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的噪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合格率达到80%以上。成建制跨省建筑劳务输出310万人,实现建筑劳务收入370亿元。

  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净化建筑市场交易环境,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大力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加快文明化工地建设。建筑市场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情况基本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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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五”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在全省经济增长中的突出作用

  积极促进建筑业产业增长,逐步改变我省建筑业企业数量多,资质低,管理水平差的现状。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企业,帮助他们扩大市场份额,带动中小企业同步发展,以实现建筑业产业增长方式的改变。充分利用建筑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的特点,扩大接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切实发挥建筑业在全省经济增长中的突出作用。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建筑业行业管理水平

  建筑业行业管理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筑业发展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作为必须遵循原则。

  加快建立完善建筑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工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依法履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骨干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开展招标投标跟踪管理与建立市场信誉体系相结合的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加强全省建设监察队伍建设。落实各市(州)、县(区)建设监察队伍的性质、编制、体制;明确执法队员身份,统一监察队伍名称,实现全省95%以上的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和省规定的行政执法证和建设监察证。建立业主、企业、建设监察联络员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发展,推进全省建设执法信息网络建设。

  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跟世界科技发展步伐,加快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把技术创新的重点放在工程技术和“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上。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把建筑节能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点。加快我省勘察咨询行业体制、机制和结构的改革与调整,优化企业结构,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建立动态的资质、资格管理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和积极地发展施工图审查、设计责任保险和设计咨询等中介机构。积极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努力推行抗震加固产权单位负责制。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改进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长效机制,改革工程造价管理和监控制度。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全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和改进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和注册造价师管理。

  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整顿建筑市场信用秩序,推动和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完善建筑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切实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加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力度,积极探索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建筑业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召开四川省建筑业发展大会,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作为四川建筑业发展的动员令,把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作为四川建筑业发展新的起点,切实推动全省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优化产业结构,适应市场发展要求

  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建筑业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优势,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拓宽服务领域,做强做大。逐步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承包商体系;形成由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以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多样化的需求。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鼓励大中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拓展企业功能,完善项目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打造一批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自主选择设计或施工分包商,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

  加快建筑设计企业结构调整,建筑设计企业要强化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能力,拓展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和后期项目管理功能。大力发展由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牵头的专业设计事务所。建筑设计事务所依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自由选择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分包人,并对建设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加强技术创新,转变增长方式

  建筑业技术进步要以标准化、工业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以科学组织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项目为载体,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建筑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大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贯穿到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精心设计,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科技含量。大型建筑业企业是建筑业技术创新的主力,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重视人才培养,加强企业标准建设,加强工艺和工程技术研发,重视工法的总结和提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努力提高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水平,普及计算机在项目管理、施工技术和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民用建筑坚持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大力发展节能地节水节材建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五)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尤其是提高一线工人生产操作技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抓住国家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机遇,将拟进入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以农村劳动力转移为主的农村技能型人才培训和外出务工人员培训,鼓励农民工组建劳务分包企业,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务企业。

  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状况的监管,鼓励施工企业进行健康、安全、环境认证,改善工地生产和生活条件。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拖农民工工资。严格要求施工企业为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及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补充。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支持地方政府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并创造条件组建新的劳务基地,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农民工集中输出地政府应建立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完成全省联网,统筹做好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六)创新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对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一站式”服务和集中统一执法。

  改进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我国入世的有关承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并依循市场规则,加快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要依法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管。

  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彻底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有形建筑市场要健全计算机管理系统,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逐步推广投标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制度;推行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推行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等,用经济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全省联网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各类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和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业绩,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建筑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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