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水泥制品厂原厂长因挪用职工养老金被捕

2007-11-27 00:00

  养老保险金是职工退休后的“救命钱”,国家明文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然而,这样的规定却在黄梅县水泥制品厂被打折扣,原厂长吕某擅自将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金的15万元用作其弟开酒店。记者昨日从黄梅县检察院获悉,涉嫌挪用公款罪的吕某被依法批捕。

  吕某原是黄梅县水泥制品厂厂长。自2003年以来,借办职工养老保险为名,吕某将本厂闲置的土地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以118万元价格出让给开发商,分三期进行开发。

  检察机关介入后查明,见财起心的吕某,看到开发商支付的大批现钱,起了歪心思,于今年7月先后两次将用作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金的15万元供他弟弟开酒店用。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1 05: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