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制定受法规管理的建筑品目录的法令草案
这些建筑产品如:混凝料、粘合剂、混凝土和灰泥、砖石、热绝缘产品、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门窗、木材结构和产品、玻璃、屋顶遮盖物及产品、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防水产品、油漆、石棉织物、炉火建筑、加热与供水设备、加强钢、植入部件、钢结构、道路建筑产品、烟囱、防火系统、火灾探测和火警系统设备、固定灭火系统及其部件等等。 该新草案调整了对应协调标准的建筑产品的合格评估框架,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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