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措施 给建筑垃圾“立规矩”

中华建筑报 · 2011-03-31 00:00

  日前出台的《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公路工地、拆迁工地及临时建筑垃圾场,必须进行规范打围;对裸露垃圾进行植绿或覆盖;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必须办理准运证;居民因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在指定地点堆放遮盖,并在两天内清运。

  武汉市共有建筑工地5000多个,建筑垃圾年产量达2000万立方米,但目前仅有4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四成以上的建筑垃圾无“家”可归。今后,新办法将从源头管住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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