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政府下达2010年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江苏墙改办 · 2010-05-11 00:00

  日前,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通知,下达2010年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通知》中明确要求市建设局完成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93.1%以上。二是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监理记录、竣工验收备案,在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三是所有新建的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标准,启动节能65%的标准,培育低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四是制订建筑节能规划及措施,就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提出意见,对施工图中的建筑节能内容实施专项审查,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把竣工验收备案关,确保建筑节能质量落实到位。五是抓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作,加强自保温节能技术、节能门窗、建筑遮阳、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推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发展。六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办发〔2005〕33号)、《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市政府(通政发〔2009〕60号)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墙改与建筑节能行政执法工作。七是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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