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推广干混砂浆 禁现场搅拌
据介绍,2007年我国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通过两年宣传引导,2008年全市散装水泥使用率已达51%,减少了大量废弃物的排放,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干混砂浆从生产到使用整个过程都是通过现代化的物流方式完成的,取代了现场配制砂浆。同现场配制砂浆相比,每使用1吨干混砂浆可节约水泥43公斤、石灰34公斤、砂50公斤、标准煤9公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公斤。推广使用干混砂浆能带动固体废弃物的再利用,减轻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经测算,每吨预拌干混砂浆可利用粉煤灰80公斤。再者,利用尾矿废石、钢渣、矿渣等固体废弃物制成人工砂,可以用来替代天然砂,对环境和资源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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