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将对在建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08-09-10 00:00

  记者淮南市墙改办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及淮南市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告》(淮府2008[3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从2008年9月1日起,市经委、市建委将联合对我市在建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建工程的设计图纸选用的墙材情况和施工现场采用的墙材情况(品种、规格、数量、使用的部位、生产厂家、产品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检查共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整改处理三个阶段。自查自阶段主要是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阶段根据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选择部分在建工程进行现场核查。整改处罚阶段将对继续违法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旨在巩固淮南市“禁实”成果、有效遏止粘土类墙体材料的生产和使用,推动我市新型墙材产业的发展。同时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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