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添新丁

2008-09-04 00:00

  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根据《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细则》,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徐州市17家企业为2008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据了解,徐州市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已有10年,去年全市共利用煤矸石126.06万吨、煤泥46.94万吨、粉煤灰231.39万吨、炉渣77.88万吨、其他废弃物111.86万吨。截至目前,徐州市已有51家企业被省经贸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去年享受减免税收逾亿元。

  这次认定的17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多为建材生产厂家。经抽检,其产品中利用的粉煤灰、炉渣等废渣含量达到了30%以上,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条件。税务部门将在今后两年内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对这些企业给予减免税的优惠,以鼓励这些企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利用“三废”资源。

  据市经贸委资环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徐州市经贸委已对这17家企业予以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日内无异议的企业,将顺利获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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