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应用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释义"编写完成
2007年10月,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便于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条例,市建委政策法规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编写了条例释义,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专家的帮助和支持。条例释义对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条文的具体含义做出了详细阐述,以便读者能够对条例有比较准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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