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新墙材 克拉玛依开征专项基金

2008-08-18 00:00

  8月12日,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克拉玛依市经贸委和市建设局联合下发通知,从9月1日起,建设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都将按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向政府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据悉,该基金是针对限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即所谓的“红砖”,而提出来的。因为粘土砖的生产占用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加重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量。

  据市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科长陈建革介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国务院批准的为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而设的政府性专项基金,是政府支持新型墙材企业新建、扩建、技改和科技开发的重要资金。另外,该基金还可以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投资新型墙材产业。

  根据规定,建筑主体工程完工后,市经贸委墙改办会对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复核、计算,确认后办理专项基金返还手续。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未达到55%以上的,其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返退;达到55%以上的,按实际使用比例予以返退;对建筑工程全部使用烧结粘土多孔砖和烧结粘土空心砖等过渡性节能墙体材料的,按50%比例返退其专项基金。

  克拉玛依市已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城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正负零以上的墙体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目前,克拉玛依市共有墙体材料生产企业15家,大部分企业还在生产实心粘土砖,只有5家企业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且产量低、品种少、工艺落后。2007年,克拉玛依市使用2.5亿块标准砖,新型墙体材料所占比例不到30%,而同期乌鲁木齐新型墙体材料所占比例达到了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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